涉妨礙辯論比賽 長毛快必罪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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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6/11/21 17:05

最後更新: 2016/11/21 18: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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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經濟日報記者林宇翔攝)

立法會議員「長毛」梁國雄(60歲)及人民力量副主席「快必」譚得志(43歲)於去年5月15日,在灣仔伊利沙伯體育館舉行的全港校際辯論比賽中,向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示威反對人大831決定,其後被指違反《文娛中心規例》,經審訊後兩人各被裁定一項「故意妨礙正在合法使用文娛中心的人」傳票控罪罪成。

梁國雄(圖右)譚得志(圖左)(經濟日報記者林宇翔攝)

主任裁判官杜浩成裁決時表示,當案件提訊時,首被告梁國雄曾回應處理案件的署任主任裁判官錢禮指,不希望案件由杜審理。主任裁判官杜浩成今表示,決定哪一位裁判官審理案件屬司法行政範疇,法庭毋須解釋及給予理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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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任裁判官又指,星島集團舉辦辯論比賽,是培養學生的團體精神及批判思考等,案發時現場有超過2,000人行使憲法和平集會的權利,舉辦團體透過辯論比賽教育學生,但事與願違,兩名被告與其他示威者有預謀在觀眾席展示橫額,舉傘及以大聲浪高喊等,令大會更改比賽程序及嘉賓取消致辭。主任裁判官認為反而示威者可在其他地方示威,亦無證據顯示到場的嘉賓於比賽前後不在港,裁定兩名被告故意妨礙、騷擾、干擾或煩擾星島職員,以及其他全部或部份出席者。